本报海口3月31日讯 (记者良子 特约记者周平虎)为规范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于3月31日至4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行动,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执法,严查中小学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
省交警总队明确,整治的重点车辆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行为包括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人数超过1人等违法行为。
省交警总队明确,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严肃处理,通知学生家长前来处理,责令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向学生就读的学校通报,加大批评、教育、曝光力度;将机动车交给中小学生(未成年人)驾驶的,罚款2000元、吊销当事人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