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贵峰
日前,四川成都一女子饭店内劝邻桌勿吸烟被泼不明液体事件引发热议。3月30日,涉事火锅店公司发布声明称,决定对涉事门店进行5万元处罚,如再有此类事件发生,将取消其加盟资格。同日,中国控烟协会也发文表示,为每一个主动站出来劝阻吸烟的人点赞。(3月31日《南方都市报》)
涉事门店所属火锅店公司积极回应舆情、支持“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的态度和立场,值得肯定。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为劝阻吸烟女子撑腰,同样令人称快。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地执法部门的态度和做法。如当地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是“双方都有错”,应该互相道歉。这样的处理方式令人困惑:劝阻吸烟女子被对方以“辱骂”“泼液体”等方式攻击,怎么“有错”?即使不考虑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问题,仅从社会治安管理角度,“双方都有错”的认定也不合理。吸烟男子在公共场所辱骂他人、向他人泼液体,已涉嫌扰乱公共秩序。
之所以出现上述现象,与目前相关控烟法规不健全有着密切关系。现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但对“室内公共场所”的范围没有作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同时对如何处罚违反规定者也没有明确的配套细则。
地方性控烟法规中存在同样情况,现行《成都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在所列举的禁止吸烟公共场所中,并没有包含餐馆。诚如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姜垣日前所指出的,多地的控烟条例中,规定的全面禁烟场所未包含餐厅等场所,成都便是如此。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如果立法上存在先天不足,那么严格控烟执法以及相应的“为制止吸烟行为撑腰”自然难以落地。
2015年发布的《中国无烟政策——效果评估及政策建议》显示,我国每年有超过10万人死于二手烟暴露。每天有7.4亿人,其中包括1.82亿儿童暴露于二手烟雾危害之下。中国控烟协会相关报告也显示,91.9%的被调查者支持室内公共场所100%禁止吸烟。可见,无论是从室内公共场所二手烟的危害性,还是从民意支持率来说,尽快推动旨在实现“室内公共场所100%全面禁烟”的控烟法规势在必行。
成都女子制止吸烟行为值得点赞,但要实现“室内公共场所100%全面禁烟”,不能仅靠个人的单打独斗,更需要全社会制度化的强有力支撑,而制度化支撑的最关键环节正是科学立法以及严格执法。诚如中国控烟协会疾呼的,保护公众免受二手烟的唯一有效办法,就是通过立法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