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自然资函[2021]376号
海南国泰国际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项下的海南国泰金牌深海养殖基地项目用海(海域使用权证书编号:国海证074600388号),未按期缴纳海域使用金(2012年10月23日至2021年10月23日应缴海域使用金12.069万元,滞纳金12.069万元,合计24.138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请你公司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依法缴纳上述海域使用金及滞纳金共24.138万元。逾期不缴,我局将依法提请临高县人民政府注销该海域使用权证书,收回海域使用权。
特此通知
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