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自然资函[2021]377号
吴乾雄:
你项下的吴乾雄金牌网箱养殖基地项目用海(海域使用权证书编号:国海证084600032号),未按期缴纳海域使用金(2013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5日应缴海域使用金10.692万元,滞纳金10.692万元,合计21.384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依法缴纳上述海域使用金及滞纳金共21.384万元。逾期不缴,我局将依法提请临高县人民政府注销该海域使用权证书,收回海域使用权。
特此通知
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