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琼01执65号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成都和顺置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谭亚平、海南国商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查封了被执行人谭亚平与案外人谭克共有的位于海口市豪苑路1号亚洲豪苑逸湖阁4号楼4幢7层7A房(不动产权证号:HK035862,HK035862-1);查封了被执行人谭亚平名下位于海口市龙昆南路面前坡村A-401 (不动产权证号:26351);冻结了被执行人谭亚平持有的海南国商经济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245万元)。如案外人对上述财产权属有异议,或者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执行异议及相应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置。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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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