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规划幼儿园、市政道路、绿化带占用了海南省扶贫工业开发区总公司权属用地,拟与周边储备地进行边界调整,剩余被占用土地通过容积率补偿方式进行补偿。按等值评估补偿后,权属用地容积率可补偿到3.476。该公司同时向我局申请调整建筑高度和绿地率,我局按程序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专家一致同意地块规划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47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8724378,联系人:符菁。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