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海口市政府同意,拟按程序对《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中南渡江入海口东岸局部用地进行调整。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意见,现予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10月10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发送至hksjdglj@163.com。(2)书面意见邮寄至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统筹部。(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5682901,联系人:胡婧娟。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