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施工单位承包我单位的项目早已具备结算条件,按合同规定应及时向我单位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经我单位多次催促,以下施工单位至今仍未递交结算材料,导致工程竣工价款无法结算。现我单位以登报公示方式郑重催告以下施工单位:请以下施工单位于本催告登报之日起 14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且向我单位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且递交的结算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以下施工单位逾期未提供工程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或未作出明确、合理书面答复的,我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理,以完成项目工程的结算工作。届时因以下施工单位的失信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将由以下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未办理结算施工单位列表如下:海南建设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屯昌水电建筑有限公司、湖南奉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恒鑫土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海南瑞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桂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石琼建筑工程公司 、海南中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安市建业工程有限公司、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景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特此催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9月7日
附:我单位的联系方式:地址:椰林镇新丰路39号,邮编:572400,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898-83316236(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