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期望
11月9日是全国消防日。5天前,海口市琼山区一栋公寓楼下的停车棚突发火灾,十余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毁。
作为群众日常出行工具,全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日益增多。由于随意停放、充电方式不当等原因,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不时发生。据省消防救援总队统计,今年截至10月8日,全省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16起。
如何解决停车难题,如何消除火灾隐患,考验着基层治理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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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和充电要靠运气
电动自行车日益增多,停车位和充电配套却跟不上
近年来,我省电动自行车呈现保有量逐年上涨的趋势。它不仅是群众的日常出行工具,还是外卖、快递、物流等行业非常称手的运输工具。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问题日益突出。
位于海口琼山区振发路的凤翔花园小区,由于没有配套地下车库,业主的小汽车、电动自行车全都停在小区的硬化路面上。目前,该小区有电动自行车约3500辆,两个停车棚只提供了1500个停车位,配置的充电插口不到1000个。业主能不能顺利停车并充电,往往靠运气。
找不到停车位的电动自行车,只能见缝插针。11月2日,海南日报记者在该小区看到,每栋住宅楼进出通道两旁,都停满了电动自行车。
“现有的两个停车棚远远满足不了业主的需求。”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副经理程德雨无奈道。
相比凤翔花园小区,天街华府小区的业主遇到的难题更令人苦恼。目前,该小区没有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场所。业主的数百辆电动自行车,不得不停放在小区出入口旁的空地上。物业只好“因地制宜”,在小区其中一个出入口旁的空地上安装了两排插座,供电动自行车充电。为图方便,部分业主也会趁保安不注意,将电动自行车停放至小区住宅楼的进出通道上。
“天晴还好点,如果下雨根本没办法充电。”天街华府小区业主符阿妹称,尽管充电插座做了防雨措施,但是充电器还是很容易被雨淋湿,导致短路损坏,“入住不到一年,我已经有两个充电器因为进水被烧坏了。”
露天停放,长期日晒雨淋,也会损害电动自行车车体。“别人的车能用五六年,我们露天停放的车只能用3年左右。”凤翔花园小区业主陈德斌称,高温暴晒会导致电动自行车外壳掉漆,遭遇台风天,车内部线路很容易进水短路,大灯、电机也经常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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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建停车棚有多难 选址难、表决难,一旦业主投诉就会搁浅
面对业主的吐槽,程德雨也着急。“我们也想加建停车棚,但有两道难题无法解决。”他说,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在小区内加建停车棚,属于改变公共用地用途,首先要在小区内选定可用的空地,其次,要召开业主大会,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表决业主中有四分之三以上的人投票同意,住建部门才能审批报建申请。
凤翔花园小区就卡在了第一道难题上。“我们小区仅有700多个汽车停车位,加建停车棚会占用更多车位。”程德雨称,汽车车主不同意,物业也难以开展工作。
而天街华府小区则被第二道难题“卡脖子”。该小区物业公司一名自称姓钱的负责人说,今年7月,小区准备建一个电动自行车棚,“我们已经选定一块空地,并通过多种方式发动业主参与投票,但3个多月过去了,投票人数依然不够。”
如果有场地,又能召开业主大会,那小区是否就可以顺利建设电动自行车棚?也不一定。
为了建设临时电动自行车棚,今年4月,位于海口市海甸岛的圣地亚哥小区成功召开业主大会,并征得足够的业主投票数,但停车棚的建设依然难以推进。
“因为有几户业主不断投诉。”该小区业委会主任乔宏伟说,建设临时电动自行车棚的空地,在一栋居民楼下。投诉的业主认为,电动自行车停在这里,一旦被触发报警装置,势必会影响其休息。
后来,在美兰区政府的协调下,该小区的停车棚建设才得以顺利推进。
“小区电动自行车的停放难题,就是对小区有限空间的争夺。”海口市业主委员会协会会长肖江涛认为,小区公共空间有限,且每个业主需求不同,改变公共用地的用途,必然会引发不同业主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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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疾待解 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年1月实施,亟待政策切实落实
无处停车,如何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也成了难题。有的人只好在街边通过付费充电桩充电,但更多人宁愿骑回小区解决。
这些年,将电动自行车推进楼道、通道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在国内各地时有发生。电池老化、过度充电、私拉电线充电、使用不适配的充电器等,都容易引发火灾。
除了需车主自身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外,加建停车棚被认为是预防充电隐患的另一重要方式。
“如果小区能建设停车棚,那么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依威能源集团海口公司相关负责人关义楚表示,目前,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开关漏电自动断电技术已非常成熟,在停车棚内装上应用这项技术的充电开关,就可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充电安全。目前,市场上有大量电动自行车充电开关供应商,可供小区自由选择。
那么,加建停车棚的难题又该如何解决?
海南日报记者了解到,6月1日,由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22年1月实施的《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里,明确要求政府应当加强举措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问题,其中,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城中村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的投入,推动新建、改建、扩建敞开式地面车棚等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换电设施;而新建住宅小区则应当按照国家、本省有关规范和标准,配套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换电设施设备;鼓励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要解决这个难题,亟须相关条例与措施得到切实落实,也需相关部门协力推进,更需要业主之间合心、合力。”肖江涛表示。
(本报海口11月9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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