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自然资告字〔2021〕39号
经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二)宗地净地情况: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净地条件确认书》,上述宗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条件的净地。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及有关要求:(一)开发建设要求:1、拟建项目所属产业:房地产产业;2、投资强度:250万元/亩,年度产值寄年度税收指标不设定要求;3、达产年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4、该宗地需实施装配式建筑,按照装配式有关规定执行;5、根据《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新建居住类建筑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建设或预留充电条件,其新建建筑停车场配建的充电基础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未按相关标准和规定比例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新建建筑项目,不予验收通过。(二)销售要求: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市场化商品住房用地计划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1〕2208号)规定,该地块需配套建设总建筑面积10%安居型商品住房,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为6900元/m2,且住房户型面积不大于100m2,主要用于解决我市基层教师、基层医务人员、引进人才及本地居民住房困难的问题。其余未尽事宜依据《东方市基层教师及医务人员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文件落实。
四、竞买事项:(一)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存入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挂牌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2、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挂牌:(1)在东方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2)在东方市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3)在东方市范围有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三)竞买申请方式: 本次交易活动竞买申请环节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竞买申请时间:2021年11月10日08时30分至 2021年12月9日17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四)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应选定一家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选定银行后系统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交纳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竞买人应谨慎选择。竞买人须按照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入该账号(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本次竞买保证金的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竞买保证金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17时00分。(五)资格确认: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充分考虑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竞买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1月16日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10日17时00分。 五、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一)本次交易活动挂牌报价竞价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持在线下载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到指定地点参与报价竞价活动。挂牌报价阶段仅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挂牌截止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二)挂牌报价时间:1、东出让2021-13号地块:2021年11月30日08时30分 至 2021年12月13日10时00分; 2、受理报价时间为北京时间工作日08:30至11:30及14:30至17:00。(三)挂牌报价地点: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挂牌现场会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厅(203室)。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竞买要求:竞买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个工作日内与东方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市住建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二)成交原则:本次挂牌出让设定最高限价,具体限价金额按照“保证合理建安成本和利润的前提下”的工作要求,结合挂牌起始价为基础上浮,溢价率不超过15%。若竞买人报价均低于最高限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多家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则通过现场摇号的方式确定竟得人。
七、风险提示:(一)浏览器请使用IE11,其它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四)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五)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可撤回。竞买人未出席挂牌现场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挂牌交易线下竞价,且不影响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八、咨询方式:(一)交易业务咨询。1、东出让2021-13号地块联系方式:李小姐 0898-25585295;2、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http://lr.hainan.gov.cn、http://lr.hainan.gov.cn:9002/;(二)CA证书办理咨询。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办理地址:海口市国贸大厦c座b栋一楼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咨询电话:0898-66668096;证书驱动下载网址:www.hndca.com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