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已于2021年8月27日在《海南日报》发表关于停止海商农业开发(定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商农业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关声明,在此基础上现再次公告声明如下:
1、经依法依规甄别确认,目前为止与我司具有合法有效投资与工程建设合作合同关系的市场主体有海南齐越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陕西伟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南中业思维营销策划代理有限公司、海口百年农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8月27日公告声明后规定的期限之内未到我司确认对接相关合同、协议以及债权债务关系(正当权益)的单位和个人,我司不再受理,相关经济与法律责任和后果均自行承担。
2、对于停止海商农业公司开发经营活动及免除孙丽华在我司(含海商农业公司)所有职务的决定,孙丽华明确知悉并接受。孙丽华在受聘我司(含海商农业公司)期间未执行我司制度及管理要求做出的任何不当行为(含其被免职后一直不履行重要文件资料移交、财务善后事宜及离任审计工作)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与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此外,孙丽华在受聘期间原与我司签订的相关内部协议与承诺书,我司早已通过多项书面文件依次予以纠正和否定,现再次声明该内部协议与承诺书原件作废。
3、我司将随后对海商农业公司进行剥离,并对其银行账户及相关手续予以冻结封存。鉴于项目联合体单位之一海南金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正常履行其工作职责且已声明退出,为确保项目正常合法推进完成,我司经与各有关方沟通协商达成一致,由我司(联合体牵头方)自行按正规程序对项目施工单位做变更调整,并已先后与监理单位、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单位等正常约定了第三方委托服务。请各有关方在我司总经理刘建强统筹协调下,尽快自觉依法依规完善落实相关各项工作手续,并迅速推动项目开发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如有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拖延、拒不正常配合履行职责的,应承担由其行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后果。对于任何损害我司社会形象和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司将随时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控告等)。
海商万达投资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