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海口港马村港区三期散货码头靠泊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海域使用权基本情况:
二、竞买事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申请参加竞买者须提出书面竞买申请,按《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1.提供不低于人民币25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2.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7万元。(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三)申请人可于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4月11日到海口市国贸大道1号景瑞大厦A座21层(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咨询和购取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四)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16:00(北京时间)。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以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4月11日17:00(北京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五)挂牌时间:2022年4月1日8:30至2022年4月13日10:30(北京时间)。(六)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202室。(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八)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三、项目用海管理要求:(一)竞得人取得海域使用权后连续闲置满二年的,将无偿收回海域使用权。(二)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核准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海域论证要求进行建设,加强监视监测,保证海洋环境和生态符合海洋功能的水质、生境、保护目标等管控要求。(三)其他未尽事宜,按海洋环境和海域管理要求执行。四、其他事项:(一)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当场与出让人及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二)竞得人在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1个月内向澄迈县财政指定账户按挂牌成交价款金额缴纳海域使用金。(三)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五)联系方式: 0898-31302088、17899884626,徐女士。 (六)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