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自然资告字〔2022〕8号
经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07号宗地净地出让条件的证明》,该宗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该宗用地在省级六类产业园区范围内,投资强度指标设定为不低于400万元/亩,年度产值不低于350万元/亩,年度税收不低于12万元/亩,带动就业不低于302人,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5年内。该宗用地应当实施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项目建成后,建筑自持比例100%,不得分割销售。
二、本次挂牌活动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加的,应当提供境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境外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事馆认证;香港地区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有关文件,应按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公证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并附以附件确认本。澳门、台湾地区比照香港地区执行。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一)失信的被执行人;(二)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三)在陵水黎族自治县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四)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有因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的行为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17日到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建设路380号中国工商银行陵水支行办公楼5楼503室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咨询和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4月20日09时00分至2022年5月17日12时00分到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建设路380号中国工商银行陵水支行办公楼5楼503室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向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12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2年5月17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宗地挂牌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09时00分至2022年5月20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申请竞买及报价,也不接受邮寄竞买文件;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
(四)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五)本次挂牌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出让;
(六)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七)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 系 人:麦女士 胡女士
联系电话:(0898)83333322 65303602
联系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建设路380号中国工商银行陵水支行办公楼5楼503室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开户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一)陵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账号:1007019400000145
(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陵水支行
银行账号:6001276700012
(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陵水新建路支行
银行账号:2201007729200023924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