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自然资告字〔2022〕3号
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南区,编号为QZ-2022004号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以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二)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存在在海南省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2.存在在海南省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25日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或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征收与开发利用权益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25日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或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征收与开发利用权益股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17: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5月25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8:30至2022年5月27日9: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竞买文件。
(三)该地块项目规划条件必须符合我县所在片区的总体要求和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园区产业布局规划。地块项目投资强度设定为300万元/亩,年度产值设定为300万元/亩,年度税收设定为10万元/亩,达产年限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年内。上述地块开发约定指标纳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四)竞得人须当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5日内与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管理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在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后15日内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出让合同约定方式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专用存款账户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五)竞买成功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出让地块的定金,并可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六)其他费用缴付。竞得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及《不动产权证书》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支付。
(七)根据《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实施主要环节管理规定(暂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八)开发建设要求
1.地块须按城乡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2.开发建设期限:竞得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180 日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2年内完成项目的开发建设。如未按期完成计划投资建设和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经县政府批准后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九)按正常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受理申请报名手续,节假日除外。
(十)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十二)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98-86225309 13907558791
联系人:冯先生 王先生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