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2004〕第9号)的规定,对超过规定期限未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予以公告追缴。现将国电万泉河红岭水利枢纽有限公司欠税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