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工程项目等有关遗留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公立医院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统计工作的通知》(琼卫体改〔2019〕45号)的要求,我中心需对历史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凡与我中心有未完结债权债务的单位和个人,请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80天内,提交有关凭证到我中心进行债权申报及办理债权登记事宜,同时须说明债权债务的有关事项。现就申报债权、债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1.债权债务申报登记凭据:(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有效债权、债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与我中心有未完结债权债务的单位明细:
3.债权债务清理联系人:罗工 0898-36689239 牟会计 0898-36689078。特此公告!
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 2022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