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2年11月02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8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强化税收失信监管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 海南税务积极推动自贸港诚信体系建设
手绘:成语
新华社发

  2021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于2022年2月1日施行。这是对此前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进行的修订和完善。通过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施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管理工作,规范管理流程,约束行政权力,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更好发挥税务诚信机制在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进程中,按照《海南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对接“打造国内先进、与国际接轨、与自贸区(港)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的目标,海南税务根据54号令强化权利保障、约束执法行为,更好发挥税务诚信机制在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职能作用。今年1—10月,海南税务已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186户,公布案件183户,向公安、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各参与单位推送相关信息并采取联合惩戒措施,追回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52亿元。(海南税务公布并推送全省相关部门以及信用中国实施联合惩戒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54个,追回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4.3亿元。)

  提前告知 帮助企业容错纠错

  2019年12月,海南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偷税被查,应补缴税款109.8万元,加收滞纳金59.87万元,罚款54.6万元,合计224.27万元。《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该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履行缴税义务,税务机关进行催缴,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度拖延、回避,拒绝缴纳税款。由于其偷税行为已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条件,税务稽查部门拟将其列入“黑名单”,向其送达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书》,明确告知如不缴清因偷税所欠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公司将被列为全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进行多部门的联合惩戒,届时其经营及交易活动会受到全面的限制,包括政府资源、银行信贷、财政支付以及无法申请享受自由贸易港优惠政策等,其法定代表人也会因限高限飞等制裁而陷入出门难的境地。

  税务部门得知该公司在被告知拟公布失信信息时,正与某市政府进行一笔政府采购交易。为避免该公司在政府采购事项上受限,税务部门再次对该公司作政策释义及纳税引导,使其清楚认识到一旦触碰到“黑名单”的法网,不但此次的政府采购将化为泡影,今后的日常经营活动也会处处受阻。该公司意识到惩戒的严重性后,积极筹措资金,缴清因税收违法行为产生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企业在对外公布前缴清了税款及罚款,由此避免了被联合惩戒的严重后果。

  点评:

  国家税务总局54号令中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新增了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告知和确定程序,明确了税务机关在作出确定失信主体决定前告知当事人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

  异议处理 为涉税当事人正名

  2017年至2018年,某建安海南分公司聘用佟某为公司负责人,以其负责人的身份多次使用虚开手段进行偷税,后该公司以及相关作案人员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多项罪状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并最终获刑。该公司也因偷税的违法行为被税务机关在2020年列入“黑名单”推送至政府各部门进行联合惩戒。今年,佟某突然找上税务部门诉苦:“当年,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以我为负责人的名义,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人为导致现在的我被列入了‘黑名单’,职称评定受到严重影响,这该如何是好?”

  由于该公司的犯罪案件涉密,当事人一时无法举证自己的清白,一度苦不堪言。税务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诉求,主动协调当地法院调取刑事判决书核实案件实情,并根据法院的最终判决,了解到佟某自始至终未参与到被提起公诉的违法犯罪行为当中。据此,税务机关及时提起异议处理,将该公司被公布联合惩戒的负责人更换为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实际责任人。解脱了联合惩戒“枷锁”的佟某对税务机关感激不尽:“税务机关还了我清白!”

  点评:

  国家税务总局54号令第十二条第二款以及《关于做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异议处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89号)对身份被违法企业冒用、违法企业的实际责任人绕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施违法行为的,稽查局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证丢失报警回执、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文书、专业机构笔迹鉴定报告、遗失声明等相关材料经过综合判定后,将不涉及违法行为的申请人从公告名单中停止公布。

  违法代理 已纳入黑名单联合惩戒

  2022年5月,个人代理会计周某登记为海南两家橡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际为代理记账会计。在税务稽查局对上述两家公司进行检查时,检查人员联系周某配合检查,周某拒不接听电话,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她让其配合检查,周某仍然拒不配合。稽查检查人员在办案停滞不前的困局下想到了“黑名单”的震慑作用,于是对当事人进行税法普及,宣传了54号令中关于税务代理违法行为将受到重大税务违法失信主体联合惩戒的严重后果,周某后悔不已,马上端正了态度,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从财务系统中调取了其负责代理记账的公司信息,揭开了代账和任职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情况,为税务机关破获这两家橡胶公司虚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

  点评:

  国家税务总局54号令充分考虑失信主体确定的一致性、合理性,在第六条失信主体确定标准中规定,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100万元以上的税务代理人将作为税收违法主体纳入失信主体范围,进一步完善了纳税行为的违法范围以及行为规范,夯实了税务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基础。

  以上案例表明,实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管理制度,对失信主体的依法打击以及惩戒措施落到了实处,打出“组合拳”,堵塞了税收违法行为,也使纳税人明白了税收违法失信的代价,从而规范自身的纳税行为。其中,税务部门积极配合企业实施信用修复,使得联合惩戒工作造“因”结“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22年10月,海南税务已协助4户企业核准提前停止公布条件,实施信用修复。实践证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对外公布的管理工作延伸了税务稽查执行的臂膀,打击了偷逃骗抗税分子,也消除了纳税人的侥幸逃避心理,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推动了海南经济的有序发展。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时政
   第003版:本省新闻经济
   第004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5版:民生新闻
   第006版:观点
   第007版:本省新闻关注2022金秋第一车展
   第008版:专题
   第009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0版:中国新闻视点
   第011版:世界新闻时政
   第012版:文旅周刊
强化税收失信监管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曝光!海南这些企业/个人被公布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