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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网挂〔2022〕069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海口市观澜湖片区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宗地净地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位于海口市观澜湖片区C-08地块,土地面积为12814.01平方米(合19.22亩),土地用途为文化活动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目前地块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土壤无污染,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

  (二)主要规划指标。

  该地块属于海口市观澜湖片区C-08地块,用地性质为文化活动用地,容积率≤0.3,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5米,绿地率≥30%。具体要求详见海高新函〔2022〕541号及控规图则。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地块起始价为903.37万元人民币,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竞买人在报名时需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903.37万元人民币,根据2022年9月29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印发的《关于海南省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7号),该宗土地可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 

  三、开发建设要求 

  (一) 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 定金为成交价的10%。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还需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三)本宗地按现状出让。

  (四)该宗地项目建设鼓励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若需要实施装配式建筑,应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

  (五)该宗地需利用废旧矿坑进行开发建设,在开发利用中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在消除地质环境安全隐患的前提下进行开发建设。

  (六)该宗地建设内容为文化产业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土地、建筑物、设备、景观环境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剧本创作/演出制作/设计等项目前期费用),共计约人民币0.577亿元,折合为每亩人民币300万元。土地竞得人自签订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土地款录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土地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0.577亿元,以成功录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为准。

  (七)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土地竞得人自签订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所取得相应土地内主要部分建筑物主体建筑工程,主体建筑工程完成后6个月内陆续投入运营使用。土地竞得人自签订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规划方案设计提交政府审批;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后3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政府审批。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30日内开工建设(以基础工程开挖为准,如政府部门交地时间延迟,则开工日期顺延)。

  (八)在不改变土地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及产业方向且受让方承诺继续履约的前提下,土地竞得人可以依法转让物业或股权变更。

  (九)涉及土地闲置处置问题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十)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十一)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四、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2)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3)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1753号〕)文件规定,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

  2.申请人拟成立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申请人在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其他相关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 

  (三)竞买申请方式。 

  本次交易活动竞买申请环节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时间:2022年 11月9 日9:00至2022年12 月12 日16:00(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2 月12 日16:00。 

  (五)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12月3日9:00至2022年 12月14 日12:00。 

  五、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挂牌报价时间:2022年12 月3 日9:00至2022年12 月14日16:00,受理报价时间为北京时间工作日8:30至11:30及14:30至17:00。

  (二)挂牌报价地点:海口市国土大厦5楼招拍挂部。

  六、风险提示 

  浏览器请使用IE11,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其他风险提示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

  七、咨询方式 

  (一)交易业务咨询。

  联 系 人:  潘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898-68531700。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http://lr.hainan.gov.cn、http://lr.hainan.gov.cn:9002/。

  (二)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海口市国贸大厦c座b栋一楼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66668096、66664947。

  证书驱动下载网址:www.hndca.com。

  (三)数字证书绑定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

  咨询电话:0898-65236087。

  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具体事宜,可查看网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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