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永生
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同时指出要“优化营商环境”。这既体现了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的重要性,又凸显了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竞争力、生产力。
市场主体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离不开优质的营商环境,就像鱼儿生长离不开清洁的水体,树木成长离不开充沛的阳光。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营商环境理应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核心竞争力、海南人民的“金饭碗”。人们看到,一段时间以来,在产业园区里,服务专员上门收集和处理企业诉求,用“满格”服务帮助企业驶上发展“快车道”;在生产车间里,下沉干部聚焦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政策的“口袋”通过干部的“脑袋”变成企业的“钱袋”……通过深入开展“万名干部下企业”服务行动,很多企业的“急难愁盼”得到了解决,发展的信心更足了。企业铆足了劲创新创业,持续为海南发展积攒动能。
“水深鱼极乐,林茂鸟知归。”优化营商环境,说宏大也宏大,因为它需要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安排。优化环境,说具体也具体,因为它需要带给市场主体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对于市场主体来说,好的营商环境往往就体现在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相互支持的“亲”“清”交往中,体现于政府部门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贴心服务中。为此,近年来海南坚持以制度集成创新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建立“有事必应、无事不扰”制度,不断推动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也正是在这样的努力下,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一大亮点,促进了政策红利加速释放,吸引了投资者前来海南共享开放机遇,助推高质量发展。
实践表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的是市场主体的创业热情、创新动能,考验的是一个地方的创新能力、服务能力。经过四年多的奋力打拼,如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迈上了新的历史起点。党的二十大报告在部署未来五年工作时,特别提到“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可以预见,随着全岛封关运作全力推进,各项政策加速落地生效,将有更多投资者涌入海南,也会催生更多新领域、新业态。这给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带来了新的考验,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省委八届二次全会再次强调,以制度集成创新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切实做到有事必应、无事不扰、有诺必践。念兹在兹,一以贯之,既是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自觉贯彻,又是对实践成果的巩固拓展,也是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
高质量发展没有止境,优化营商环境没有休止符。紧紧扭住制度集成创新这个“牛鼻子”,持续锻造服务的硬功夫,为市场主体当好“红娘”“保姆”“店小二”,才能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激励市场主体提升对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