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也是未来我省建设“共建共享、共同富裕的自由贸易港”的工作重点。
农民是农村的主人,抓牢农民主体性是乡村振兴工作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各个角度高度强调了“人民主体性”的重要性——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一重大原则,发展全过程民主要“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提升民生福祉要“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从严治党要“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
抓牢农民主体性,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充分相信农民,树牢群众观点,深入推进农村全过程民主;二是全面发动农民,激发农民全方位参与村庄治理的热情,规范和提升基层群众自治水平;三是重视培养农民,将“育人才、带队伍”作为实现乡村持续繁荣的根本大计;四是全心全意服务农民,重点抓好教育医疗、农产品种销、就业增收、交通出行等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广大农村留住和引来更多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