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车辆因涉嫌欠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被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五指山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暂扣物品决定书》,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我分局决定自2022年11月25日起解除下列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车辆牌号分别为:琼D11893、琼A0P122。请以上车辆的车主(单位)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五指山分局(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111号,联系电话:0898-86622290)。办理车辆领取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我分局将对扣押车辆依法进行处置。因以上车辆的车主(单位)无法联系、下落不明,且我分局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的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以上车辆的车主(单位)公告送达《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本公告公告期为30天,公告期满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五指山分局 2022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