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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关于修改<昌江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昌江黎族自治县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关于海南省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海南省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海南省省本级财政决算、2021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202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关于我省“三无”船舶综合治理情况报告,听取关于检查《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还听取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关于提请审议有关人事任免的报告。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以上条例(草案)、规定(草案)、报告、任免案等。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蔡朝晖,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戴军,省监察委员会、省人民检察院、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部分省人大代表,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