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7月20日讯 (记者陈蔚林 通讯员王键)7月20日,海南省司法厅召开协调会,部署推进2023年省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
2022年,我省首次开展省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选择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市监局、省税务局、团省委等5家单位进行履职评议。活动总体呈现出“形式新、影响广、效果好”的特点,为推动省级国家机关切实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普法大格局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我省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单位中,选取了省高院、省教育厅、省民政厅、海口海关、省妇联5家单位作为评议对象,涵盖司法机关、执法机关、中管单位和人民团体等职能部门。
会议指出,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是普法考核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和方式创新,也是对评议对象普法成效的全面检验和机关法治形象的有效展示。评议对象要充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着力在系统性、深度性、典型性、经验性等方面下功夫,充分挖掘提炼普法工作的特色亮点,不断完善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力争以最直观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展现执法普法工作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