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海南省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琼山分局及其他相关人士:
海南金融印刷厂有限公司因决议解散并于2019年7月3日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注销登记清算。2023年4月25日,海南金融印刷厂有限公司清算组与潘强盛先生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书》,依法将其对琼山县国土局(现为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琼山分局)持有的债权共计人民币(大写):肆拾万元整,小写:400000元[即征地(土地)预付款40万元]转让给潘强盛先生,该债权项下所有的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孳息的计取、本金及违约金的追讨等等)亦一并转让。自本公告之日起,由潘强盛先生行使上述债权的一切权利。
特此公告。
海南金融印刷厂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