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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文土告字〔2023〕24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经文昌市人民政府批准,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本次挂牌出让限房价,竞地价。按照出价高者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同时,该宗地设定最高报价为20667.8万元(折合230万元/亩)。当竞买人持续竞价达到设定最高报价20667.8万元(折合230万元/亩)时,则网上交易系统转入以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按照摇号规则,摇号中签者即为该宗地使用权竞得人。但仅有一位竞买人取得摇号资格,其余竞买人选择放弃时,则申请摇号的竞买人为该宗地使用权竞得人。三、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根据片区产业规划发展要求,保障安居房项目建设品质,该宗地竞买人资质由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初审。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一)申请人须具备上述竞买条件,并按规定缴交土地竞买保证金,经过审核我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其资格,签发竞买资格确认书。(二)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实,在文昌市境内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禁止参加挂牌: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四、开发建设要求:(一)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天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60%的首付款,须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全国银行间同行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二)安居房套型建筑面积以10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为主,本项目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达到50%以上(住宅内装配式装修装配率也要达到50%以上),住宅室内装修标准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安居房的销售指导均价为8300元/平方米,地下车位每个销售价格不高于7万元。(三)安居房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琼府〔2017〕96号)要求建设配套设施。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四)竞得该宗土地后,竞得人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以及有关部门的行业规定,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项目,自动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验收。不按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以及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按该合同约定,退还除该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执行。(五)本次出让宗地按净地条件出让,即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海南省政府(琼府〔2018〕3号)文件规定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竞买人应当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的,视为对出让地块净地条件无异议,在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同意与出让人按该净地条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确认出让地块交地开发建设。(六)按照《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琼自然资用〔2023〕12号)和《关于实施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指导意见》(琼国土资规〔2018〕8号)有关规定,本次出让宗地城镇住宅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投资强度为不低于400万元/亩,不设定年度产值指标和年度税收指标,开发建设的项目产值和税收征缴按照现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执行,达产年限5年。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一并与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七)竞得土地后,竞得人拟在文昌市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八)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按规定完善该宗地施工报建、地质、压覆矿、消防、环保、土壤等审批手续,方可动工建设。(九)根据《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文国土储〔2023〕-40号地块建设项目绿色建筑等级和装配式建造意见的复函》,该宗地的竞得方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根据《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有关规定,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应当不低于绿色建筑基本级的要求,该地块的竞得方至少应按绿色建筑基本级进行设计。(十)该宗地安居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8号)有关规定执行。(十一)该宗地建成后的安居房销售对象为本省居民和引进人才。五、竞买申请:(一)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挂牌出让文件所载内容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文件。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竞买申请时间:2023年8月4日08:30至2023年9月1日17:00(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三)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应选定一家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选定银行后系统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交纳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竞买人应谨慎选择。竞买人须按照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入该账号(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本次竞买保证金的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竞买保证金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17:00(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六、资格确认: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充分考虑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竞买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4日08:30至2023年9月1日17:30。七、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挂牌地点及挂牌现场会时间:(一)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8月24日08:30至2023年9月4日10:00。(二)挂牌地点: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三)网上挂牌现场会时间:2023年9月4日10:00。(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挂牌活动自动结束;有竞买人报价,网上交易系统限时5分钟在线询问,有竞买人在此规定时限内表示愿意参与网上限时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以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五)当网上交易竞价达到限制价格时,自动进入摇号确认阶段(60分钟)。期满后,有2个以上(含2个)竞买人取得摇号资格,转入现场摇号阶段。现场摇号时间:2023年9月4日16:00,现场摇号地点: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501会议室。八、其他事项:(一)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海南省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7号)要求,竞买人可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的保证期限应当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结束后不少于60日,保函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送达我局。(二)本次挂牌出让宗地设有底价,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等省、市安居房相关政策执行。九、本次挂牌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文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十、咨询方式:(一)CA证书办理咨询。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2号海南国机大厦二楼西区(国贸路和国贸北路红绿灯交叉十字路口处)、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咨询电话:0898-66668096。证书驱动下载网址:www.hndca.com。(二)数字证书绑定咨询。办理机构: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咨询电话:0898-65236087。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具体事宜,可查看网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三)交易业务咨询。咨询电话:0898-63330100、17689773998。联系人:林先生 周先生。联系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清澜开发区白金路2号。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http://zw.hainan.gov.cn/ggzy/;http://lr.hainan.gov.cn。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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