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2023年7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我们主动作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战略举措,要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聚焦投资、贸易、金融、创新等对外交流合作的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把我国对外开放提高到新水平。”当今世界,开放融通是大势所趋,科学理解和把握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科学内涵,对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战略基点。当前,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时代中国发展面临着新的战略机遇和新的战略环境,必须根据新的形势提出引领发展的新思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就是要在当下的新形势中,在未来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狂风暴雨、惊涛骇浪中,增强我们的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不被迟滞甚至中断。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既不能片面强调“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又不能不顾国际格局和形势变化,固守“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旧思路,而是要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在畅通国内经济循环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商品、服务、资金、人才等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通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增强我国出口产品和服务竞争力,推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增强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中的影响力。
制度型开放是着力重点。我国已经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对外开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重大变化。过去是被动适应国际经贸规则,现在则要主动参与和影响全球经济治理;过去是从属于全球价值链,现在则不断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跃升,努力成为价值链的主导者和规则的制定者。当前,中国改革开放正在经历从流动型开放到制度型开放、从制度的被动接受者到主动供给者的深刻转变。同时,逆全球化思潮涌动,国际经贸领域面临规则重塑的挑战。这都对中国的制度型开放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对内要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加快国内制度、规则同国际通行规则或先进标准的接轨乃至超越,在强化规则意识的基础上,全面覆盖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领域,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以及配套性政策,以此促进全方位各领域深化改革。另一方面是制度的对外开放,在加强同具体国家达成双、多边经贸协议之外,更要提供更多制度型公共产品,塑造比现有经济秩序更有利于各国互利共赢的国际治理体系。
坚持底线思维是重要方法。开放与发展是经济安全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开放不仅有利于经济发展,根本上也有利于国家安全。同时,开放发展又必须在经济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实现、才可持续。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各类矛盾和风险易发期,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对这些风险有科学预判和评估,防范化解开放过程中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这就要抓住我国开放型经济是主动型开放这一重要特征,把顶层设计和底线思维更为紧密地结合起来,提升对外开放的科学性和安全性。同时,抓紧健全国家安全保障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开放监管能力和水平。比如,随着我国金融业开放步伐加快,中央采取合理的宏观审慎监管政策,提升跨境资本流动管理的有效性,既有效防范化解了金融风险,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支撑。这表明,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与安全不仅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前提,而且是有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等重大决策部署紧密衔接是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深化共识、强化合作。今年上半年,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出口增长9.8%,高出整体增速7.7个百分点,反映了世界人民对共商共建共享发展模式的希冀和认可,也说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顺应互利共赢的世界期盼。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和自由贸易试验区,便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与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相衔接的重大成果。今年4月份和7月份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都强调支持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改革开放先行先试,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与国家重大战略举措紧密结合提供成功经验。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