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工作要求,我局按程序启动了《海口市海甸岛(含美丽沙和海甸溪北岸)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E0502、E0503、E0504地块规划修改工作。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要求补充公示。1.公示时间:30日(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27日)。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47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8724378,联系人:龙腾卓。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