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梦晓 通讯员黄云平)“收到吴某党风廉政情况反映,经查反映问题轻微,于2021年3月被通报批评,建议不影响使用。”近日,文昌市纪委监委在收到文昌市委组织部关于征求相关干部党风廉政意见的函件后,及时组织相关室组,针对其中相关人员党风廉政情况进行专门研判,并提出具体意见。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对拟提拔、进一步使用、晋级、换届、表彰等党员干部的“廉政体检”。为做细做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文昌市纪委监委聚焦监督专责,细化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工作流程,建立完善廉政档案,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完善沟通协商机制。通过组建专班,建立健全受理权限关、基础数据关、廉政初审关、汇总复审关、会商终审关等“五道关口”,筑牢干部选拔任用“防火墙”。
为做好党员干部的“廉政体检”,文昌市纪委监委探索实施“1+3”四室会审工作机制,即由案件监督管理室作为牵头部门归口受理、协调督促,根据日常监督情况,对相关人员廉政情况进行政治“体检”,提出初步回复意见,再联系相关监督检查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进行综合会诊,汇总各室意见,多维度“画像”,形成最终意见的工作机制。通过精准筛查、严格把关,确保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画像”。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日常监督,精准审慎规范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把党员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和廉洁关,让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更加精准。”文昌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