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3年09月05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230905期)

  受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司对下列涉案需变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海南中和(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口市保税区面积39416.2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2004001708);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年限:终止日期2063年9月18日;起拍价3240.02万元,竞买保证金65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现将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1.拍卖时间:2023年10月10日11:00。 

  2.拍卖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

  3.标的展示及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23年10月 9日17:00止。

  4.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以2023年10月7日17:00前到账为准。

  5.收取竞买保证金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90006832。

  6.缴款用途处须填明:(2021)琼01执66号竞买保证金(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7.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2)过户税费按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3)土地使用权存在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22年9月23日至2042年9月22日止,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土地;(4)承租人为优先购买权人;(5)地上堆有土方,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法院不负责土方的回填和清理搬运,由买受人和土方所有权人及承租人在法律范围内协商处理,买受人不能私自将土方运放他处;(6)地上建有临时建筑物(含堆放的其他物品)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法院不负责拆除临时建筑物,买受人需与临时建筑物所有权人协商处理,买受人不得私自拆除临时建筑物;(7)毗邻地块建有污水处理站,占用了本次拍卖土地部分面积,法院不负责拆除该污水处理站,法院可能无法按照登记机关确定的面积完整交付给买受人,介意者慎拍。

  8.未尽事项请电话咨询:

  拍卖机构: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98-66720836  15595926868;

  联系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主楼41层;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898-66518786。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时政
   第003版:本省新闻经济
   第004版:民生新闻
   第005版:专题
   第006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07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08版:广告
携手开创更加美好繁荣的未来
复兴号智能动车组正式在福厦高铁试跑
国家发改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
吸收合并公告
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催告书
万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