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3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海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剩余债权依法转让给我公司,该项目剩余债权总额截至2013年3月20日为9409368.33元(以法院最终裁决的数额为准),涉及三个共同债务人:海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海南迪希商业城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债务人和担保人未履行还款和担保义务,请上述债务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我公司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及相关利息(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海南华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