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自然资告字〔2023〕19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及规划
二、竞买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属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二)申请人拟成立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申请人在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1.凡在海南省范围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地价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2.失信被执行人。(三)地块产业准入条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挂牌出让文件所载内容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报名线下竞价,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报名期限:2023年10月20日8:30至2023年11月17日17:00(以竞买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五、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须按挂牌起始价全额支付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该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金。本宗地可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手册。六、资格确认: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2023年11月17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七、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挂牌时间:起始时间:2023年11月9日8:30,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6:00。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203室。本次竞买活动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受理报名、报价时间:报名报价期限内8:30至11:30,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地块净地情况:拟出让地块为政府储备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清表均已完成,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地块不在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地块周边已通水、通电、通路,完成土地平整,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综上,该地块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二)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该地块的规划要求、产业类型及用地控制指标开发建设。(三)竞得人开发建设的项目需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准入、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四)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9个月内竣工。涉及土地闲置处置问题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五)竞得人应按《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要求,须按投资强度不得低于每亩210万元、年度产值不低于每亩168万元和年度税收不低于每亩14万元的标准进行开发建设,准入、其他条件不作具体要求,达产时间(达到生产经营指标的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5个月内。(六)装配式建造要求:所有依法需要办理工程建设手续的项目,除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不以装配式方式建造外,其余的项目均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1.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2.项目配套设施单体(垃圾房、配电房等)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且其总面积不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10%的。3.单体建筑2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工业建筑项目。4.其他确因技术原因拟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继续按《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2020〕127号)执行。5.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海南省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7 号)要求,竞买人可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的保证期限应当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结束后不少于60日,保函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送达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九、本次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十、咨询方式:联系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北路169号或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98-26630913 18976237598;联系人:符女士、刘先生;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http://lr.hainan.gov.cn;http://www.landchina.com。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