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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第一批集中采购中选的25种药品在海南开始销售。随后,海南又相继出台各批次集采中选结果执行通知,出台集采药品挂网、非中选药品支付标准调整、质量监管、采购量监测通报、供应配送管理、结余留用考核奖励等多个配套政策文件,高效、有序、稳妥地保障了药品中选结果在海南落地。
目前,海南省患者可到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部队医疗机构和自愿参与集中采购的民营医疗机构购买集采中选药品。药品集中采购也让海南患者药费负担明显降低,以国家集采第七批的抗癌药马来酸阿法替尼片(30mg/片)为例,每片价格从原来的112.29元降到9.9元,降幅91.18%,按照每日一片用量计算,患者一个月的用药费用从三千多元降到三百多元。此外,实行带量采购,大部分通过一致性评价作为仿制药入围的质量门槛,在以量换价的同时也确保药品质量,保障群众用上低价好药的同时,用药质量得到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