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1月27日讯 (记者良子 通讯员钟坚)11月27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消防救援总队了解到,全省集中开展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以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534处,全省19家单位因存在火灾隐患被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据悉,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的部署要求,我省从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在全省集中开展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紧盯冬春季节特点和岁末年初消防安全薄弱环节,持续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连日来,消防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在开展冬春消防安全排查中,发现海南品佳福商贸有限公司、海南同沁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昌江恒科地质家园小区等19家单位因存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损坏、防烟楼梯间常闭防火门损坏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针对19家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消防部门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