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2月5日讯(记者陈彬)《海南省农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已于今年10月12日印发实施。在12月5日举行的《行动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方案的相关情况以及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的具体举措。
据介绍,结合海南农民增收工作实际,未来三年,我省将力争实现“两个快于”“两个缩小”“一个优化”的农民增收工作总体目标。
“两个快于”,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实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全国平均增速,并将其作为未来三年抓好农民增收工作的总体目标。
“两个缩小”,即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必须持续缩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缩小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差距。
“一个优化”,即面对与全国相比,我省存在的经营净收入占比较大、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占比过低等问题,未来三年要千方百计提升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比重,促进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构趋向合理。
《行动方案》由6个部分组成,共28条政策措施,将重点实施四大行动。
实施经营净收入巩固行动。2022年,我省农民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比全国高1013元,是四大板块中唯一高于全国的指标。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育红表示,在耕地保护政策日趋收紧的背景下,经营净收入的主要任务是拓展渠道、巩固提升。今后三年,将聚焦品种调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生产和全产业链建设,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发展林下经济、庭院经济,做精做优“土特产”,巩固经营净收入稳定较快增长的好势头。
实施工资性收入跃升行动。在自贸港建设背景下,提升工资性收入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今后三年,我省将围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以工代赈、培育就业带头人、增加公益性岗位、维护农民工权益等方面,提出9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务工组织化程度,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大幅提升工资性收入。
实施财产净收入补短板行动。今后三年,我省将以增加村集体收益和农民分红为目标,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推广盘活闲置宅基地经验做法,实施经济强村创建行动,补齐财产净收入短板。
实施转移净收入合理提升行动。农民转移净收入主要包括农村居民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外出务工人员寄回带回收入、惠农补贴。今后三年,我省将加大惠农助农和民生保障力度,及时足额发放惠农资金,推动地方特色保险品种提质扩面,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怀,逐步提高各项民生保障标准,教育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增加寄回带回收入,促进转移净收入合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