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村党支部书记,我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忘得一干二净,真的很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群众对我的信任。”接受谈话时,琼海市万泉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某某叹着气,满脸悔意。
这是日前琼海市纪委监委查处的一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对当事人宣布处分决定的一幕。原来,梁某某在为群众办理林权转让作意见盖公章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群众索要人民币3000元和一条中华香烟。最终,梁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接到群众实名信访举报后,琼海市纪委监委对问题线索迅速启动初核,快查快办。”琼海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该案作为琼海市启用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工作机制案件,快查快处工作依法及时高效,从启动初核到给予处分仅用5天,实现了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
琼海市纪委监委根据问题线索具体情况,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按照“属地管理、归口办理”原则,强化纪检监察系统内部无缝衔接工作机制,灵活运用“室组地”联动办案,从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抽调配置人员,整合办案力量,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会战”,最大程度凝聚合力,实现“1+1+1>3”的效果,稳步推进案件快查快处、慎审快结。
据悉,今年以来,琼海市纪委监委受理营商环境问题线索38条,立案17件17人,处分13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其中,通过快查快处工作机制查办营商环境领域问题线索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
(撰文/杨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