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贩毒团伙21名成员进行审理判决,骨干成员吴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其同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到七个月不等,处罚人民币3万元到5000元不等。
2023年2月上旬,定安县公安局民警在侦查工作中发现,杨某、方某等人长期从省外购买含有毒品成分的“上头电子烟”,在海口、文昌、定安等地进行贩卖。经侦控发现,杨某、方某系该贩毒团伙在海南的组织策划者,方某负责出资,杨某负责与广东上家联系购买“上头电子烟”。杨某到广东购得“上头电子烟”后带回海口,进而在海口、文昌、定安等地发展下线并大肆贩卖。
为彻底铲除这一“毒瘤”,进一步查清团伙的犯罪事实,在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的指导下,由定安县公安局牵头,从禁毒大队、刑侦大队、巡特警大队、各派出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开展专案秘密侦查,专案代号为“2023-8”,并于2月17日逐步对团伙成员进行收网。截至9月,共抓获团伙贩毒成员21名,吸毒人员14名,缴获成瘾物质127.06克,查扣毒资26万余元,斩断了一条由广东运至我省的贩毒通道,全面打响新型毒品“阻击战”。
此案狠狠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撰文/梁子 罗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