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宋灵云
“自从办了取水证,我们取水放心,用水也更节省……”近日,海南省文昌市锦山镇某养殖场负责人对回访的检察官说。
2022年3月,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珠溪河流域附近水产养殖现象较普遍,不少企业在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手续的情况下,使用抽水泵和水管直接抽取河水用于生产经营。
为进一步核实珠溪河流域附近养殖取水用水情况,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通过现场勘验、实地走访养殖户与行政机关调研座谈等方式,查明案件事实。截至2022年4月1日,该流域附近共有100亩以上水产养殖场87处,涉养殖面积2.28万余亩,仅有42户取得了取水许可证,且均为近期新办。
海南日报记者了解到,相关部门尚未安装计量监控装置对办证用水单位、个人实际用水量进行管控。不少养殖场十余年来从未办理过取水许可证、缴纳用水费用,也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豪告诉记者,无证取水和超量取水不仅会加剧水资源紧张状况,还致使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空,造成国家税费大量流失。
根据调查,当年4月,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向水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及时依法作出处置,落实取水许可制度。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执法部门对40家营业性非法取水用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水务部门协同珠溪河流域沿岸乡镇,开展取水普法宣传、联合整治工作,并向镇政府发函,督促落实。
此外,水务部门根据整改方案,向检察机关作出整改承诺书,表示将谋划启动“一证双许可”(水域滩涂养殖证、取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试点工作,全力推进水资源有效控制和优化配置,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活动。
目前,《文昌市农业水费征收工作实施方案》已落地执行,该方案制定了“核定灌溉面积”“水费征收范围”“分配供水水量”和“水费征收标准”等一系列征收明细,进一步规范水资源使用。
“之前觉得水不要钱,用多用少无所谓。现在,大家精打细算‘流水账’,养殖场用多少水、交多少水费明明白白。”不少养殖场负责人感慨,大家用水态度转变后,用水效率更高了。
(本报文城12月13日电)
案例解析
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取水许可制度的制定实施是平衡水资源利用合理性的重要手段。本案中,涉案87家100亩以上养殖场长期无证取水用水,破坏了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规划,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利于水资源统一管理及其合理开发利用,助推有偿使用水资源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