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4年01月07日 星期日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出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细则
企业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上限为4000万元

  本报讯 (记者易宗平)如何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海南省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实施细则(修订)》近日印发,将于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将从多方面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

  此次修订,改变了工资保证金管理形式。即由目前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具体管理工资保证金的存储、减免、动用、补缴及返还等工作,改由人社部门具体管理,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及与其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增加了工资保证金存储方式。即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项目存储工资保证金外,也可以企业为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

  设置了存储上限。以项目为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工程合同额1亿元以下的,存储金额不超过200万元;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存储金额不超过600万元;5亿元以上的,存储金额不超过800万元。以企业为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存储金额为4000万元,并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存储。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提醒,以企业为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后,存入前按项目以现金方式存储的工资保证金,如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正在处理,或存在因工资支付问题正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数退回企业原存储账户。

  此次修订版由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联合印发。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3版:本省新闻聚焦新一批海南自贸港制度集成创新案例发布
   第004版:本省新闻聚焦新一批海南自贸港制度集成创新案例发布
   第005版:本省新闻关注第三届三亚国际种业科学家大会
   第006版:民生新闻
   第007版:中国新闻
   第008版:世界新闻
学习困难门诊,到底看什么?
海南高校专升本考试3月进行
海南2024年度选调生 考试1月13日开考
欢乐竹竿舞 多彩大课间
1月9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将在海口举办公共招聘会
省消防开展无偿献血活动
未来一周海南 气温小幅波动
海南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首单业务落地
海南乒乓球小将林诗栋获男双银牌
企业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上限为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