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2日讯 (记者良子 张期望 通讯员韩惠妃)4月2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气象台了解到,预计清明节期间(4月4日—6日)全岛以多云间晴天气为主,西部和北部的局部地区午后有雷阵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气温较高。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接报处置户外林草植被火灾691起,其中遗留火种、用火不慎、烧荒等人为原因引起的占比高达57.5%。目前全岛气温逐步回升,全省进入森林高火险期,防火形势复杂严峻。
4月2日,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八条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提示公众时刻注意防火,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省消防提醒:一是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丝带寄哀思、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无烟火文明祭祀方式。二是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应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等,同时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看护,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更不要在大风天进行明火祭祀活动。三是严禁在山上或其他林草茂密场所祭扫时吸烟、使用明火等。四是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禁止未成年人在非安全区域燃放鞭炮等。五是林区、墓区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值班和防火巡查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六是春耕季节,广大村民切忌在大风天气和无人看守的情况下烧荒。七是清明节假期外出旅游时,请检查关闭家中电源气源,及时清理阳台楼道杂物;自驾出行前应检查车辆电路、油路,切勿在车内阳光直射到的地方放置打火机、香水等。八是发现火灾,请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政府热线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