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慧)近日,由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牵头,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海南分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生物技术研究所共同起草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海南沉香(香木、香粉、香)》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海南沉香(药用沉香)》两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制定和评审,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并开始实施。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海南沉香(香木、香粉、香)》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海南沉香(香木、香粉、香)的术语与定义、保护范围、基原植物、白木香种苗繁育、白木香栽培管理、白木香病虫害防治、造香、采收、剖香、加工、检验检测、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档案管理等技术要点和要求。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海南沉香(药用沉香)》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海南沉香(药用沉香)的术语与定义、保护范围、基原植物、白木香种苗繁育、白木香栽培管理、白木香病虫害防治、造香、采收及加工、检验检测、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档案管理等技术要点和要求。
两项团体标准的发布,使海南沉香相关产品检测有了依据,对保障海南沉香产品质量、规范海南沉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