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金昌波 通讯员崔善红)近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涉外审判工作会议,总结全省涉外审判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形势任务,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工作。
近年来,全省涉外审判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在全国率先设立省级跨区域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海南第一、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实行“立、审、执”一体化运行机制,实现了国际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判和执行;多个涉外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典型案例。聚焦服务保障自贸港建设大局,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审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促进涉外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意见》《关于外国法律查明工作指引》等指导性文件,促推涉外审判高质量发展,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会议解读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促进涉外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意见》。会议要求,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涉外审判工作正确方向。要聚焦自贸港建设大局,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强化区域发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的司法服务保障。要强化底线意识,提升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化解能力。要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涉外民商事、行政、刑事、执行工作全面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省的涉外审判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机制效能;加快融入涉外法治大协同工作格局,为全省涉外审判工作开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要坚持国际化、专业化、多元化、便利化工作方向,着力打造具有自贸港特色的涉外审判品牌。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戴军出席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