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承揽到工程项目,获得自身利益,不惜以重金行贿党员领导干部,我现在已经深刻认识到错误。”私营企业老板李某某说。近日,儋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某涉嫌行贿罪一案。
“这样‘沉浸式’的警示教育给我们打了一针‘清醒剂’,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行贿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危害。”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私营企业主纷纷深有感触地说。
李某某案件是儋州市纪委监委依法打击行贿人,向“围猎者”亮剑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查处行贿犯罪与查处受贿犯罪统一起来,在查处陈某某、孙某某等一批有影响力受贿案件的同时,加强对与之相关联行贿行为的查处和取证,对于该立案的予以立案,该处理的作出处理,同时依法没收、追缴行贿人行贿所获取的不正当利益,最大程度挽回经济损失,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查处行贿案件5起5人,挽回经济损失43.13万元。
该市纪委监委不断强化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制定并出台了《儋州市纪委监委联合惩戒行贿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精准有效打击行贿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该市纪委监委还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协调枢纽”作用,加强与该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凝聚惩治合力,提高反行贿工作效能;将行贿人相关信息录入行贿人员信息库备案,让行贿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在加大惩治力度的同时,该市纪委监委不断加大行贿防范力度,通过组织市场主体参观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宣读《清廉企业建设倡议书》、签订《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承诺书》等方式,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廉洁守法理念。
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共举办招投标等行业市场主体廉洁从业教育专题班3场次,对各行业市场主体进行廉洁教育专题授课,摄制警示教育片《行贿人员忏悔实录》1部。
(文/儋州市纪委监委 王玉换 刘贻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