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攻坚克难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巡察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完成整改,经十四届临高县委批准,临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县领导领衔督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第一批)》(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结合十四届临高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梳理了十四届临高县委第一至第五轮以及市县交叉巡察反馈重点难点问题,将涉及历史文物保护、农产品品牌培育、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监管、农贸市场工程验收、征地补偿款发放、县城内涝项目建设、农村饮用水保障等7个问题纳入县领导领衔督办清单,明确由7名分管县领导领衔督办,12名县领导协助督办,5个单位主抓,11个单位协助配合,高位指导,上下联动,多方协作,积极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提质增效。
《方案》从坚持高位谋划、压实主体责任、形成整改合力、加强请示报告、强化工作统筹、严格监督落实等6个方面对各责任单位、协助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工作要求,强调要勇于担当作为,敢于啃硬骨头,加强沟通协调,同题共答,在县领导领衔督办下,共同研究推动巡察反馈重点难点问题打通堵点、完成整改销号,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这是我县首次建立并实行县领导领衔督办巡察发现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机制,也是继定期向分管县领导发送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提示函之后的一个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以第一批县领导领衔督办问题清单为‘头阵’,高位谋划,统筹协调,压紧压细各方巡察整改责任,增强整改信心和决心,积极推动打通巡察整改难点堵点,逐步完善并形成县领导领衔督办巡察发现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机制常态化。”临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撰文/苏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