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监测〔2018〕19号)评价,2024年12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9%,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46.8%,良级天数比例为52.1%,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1%,无中度及以上污染天。
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前的市县分别是五指山市、乐东黎族自治县、三亚市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排名靠后的市县分别是海口市、琼海市和定安县。受台风“摩羯”影响临高县站房损坏,12月各项污染物有效天不足,不参与排名统计,全省17个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如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