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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政策的享惠主体将基本覆盖全岛有实际进口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零关税”商品范围扩大至约6600个税目,“零关税”商品比例达到74%。政策实施后,将进一步降低岛内企业生产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大幅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对于展示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