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塑”工作是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标志性工程,也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先导性项目之一。我省率先通过地方立法全面禁止一次性塑料制品,实现颁布实施地方标准、制定禁塑名录负面清单、建立全生物降解产品可追溯管理平台等多项全国首创,全域“禁塑”成效明显。
2020年12月1日,我省颁布实施《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去年,我省对该《规定》进行修订,紧扣当前全省“禁塑”工作短板,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压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一次性塑料制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同时结合“禁塑”工作监管和执法实际,完善相关规定,使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整理/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晓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