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成军 徐玉书
良好的人居环境,是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最直观、最现实的感受,也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当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经不再是“有没有”的问题,而是“能不能管得住、能不能持续好”的问题。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既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也事关乡村全面振兴大局。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对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进行了部署,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条件、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以更高站位把握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性作用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归根到底是为了让农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这一重要部署,深刻揭示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乡村全面振兴中的基础性地位。
从现实看,近年来,全国各地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厕所靠忍耐”的状况在很多地方得到根本扭转,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但同时也要看到,不同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个别地方存在重建设、轻管护,重形象、轻实效的倾向。人居环境仍然是制约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短板。
从发展大局看,农村人居环境不仅关系农民生活品质,也直接影响乡村产业发展、人才回流和要素集聚。环境状况不好,产业难以扎根,人才难以回流,乡村振兴就缺乏坚实支撑。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推动乡村由“能发展”向“宜发展”“可持续发展”转变的重要前提,更是打牢乡村全面振兴基础的关键一环。
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持续整治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在部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时,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农村改厕、垃圾围村等问题”。这一表述,看似是点名具体问题,实则指向的却是工作作风和治理能力等根本性问题。
所谓“钉钉子精神”,就是要盯住难点、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前期一些地方在集中整治阶段行动快、声势大,见效较快,但随着时间推移,设施闲置、管护缺位、问题反弹等现象时有发生,暴露出建而不管、重“面子工程”轻长效机制等根本性问题。文件直指这些根本问题,明确要求持续整治、巩固提升,表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经从集中攻坚阶段,进入常态治理、质量提升的新阶段。
“钉钉子精神”也要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时,要把工作重心由“看得见的变化”转向“管得住、可持续”。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把农村改厕、垃圾围村、乱排乱倒等问题摆在桌面上,真正用钉钉子精神把中央部署落实到村头巷尾、田间地头。
坚持因地制宜,提升治理科学性和适配性
农村地域广阔,自然条件、经济水平、人口结构差异明显,人居环境整治不可能搞“一刀切”。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要求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收运处置等方面,根据村庄实际选择治理模式,优化调整低效、无效设施。
实践证明,简单照搬城市标准、搞“齐步走”,往往事倍功半,既浪费资源,又影响群众幸福感。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自然条件和发展阶段,可以有效提升治理效能、避免资源浪费。通过分类推进、精准施策,把有限资源用在刀刃上,才能让人居环境整治真正落到实处、形成长效。
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在提出具体整治要求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完善,推动整治工作走向常态化、长效化。
一方面,文件提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健全收运处置常态化运行保障机制”。这表明,政策关注点已由“有没有”转向“好不好”“能不能长期运转”,更加注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另一方面,文件将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低碳农业发展统筹推进,推动生产、生活、生态一体治理、协同发力。通过推动农村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现环境改善与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
夯实群众参与基础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总抓手,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千万工程”之所以取得显著成效,其中一个重要经验就是坚持为民、依民、惠民,把农民群众当作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而不是旁观者和被动接受者。
“千万工程”实践表明,人居环境整治要取得长期成效,关键在于农民认不认可、愿不愿参与、会不会维护。尊重农民意愿,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小事做起,让农民群众真正成为环境整治的参与者、受益者和维护者,治理才能行稳致远、长期持续下去。在新阶段推进人居环境整治,要更加注重发挥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民主体作用,完善群众参与、共建共享的治理机制,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真正成为广大农民自己的事,变成持续不断的自觉行动。
“千万工程”实践同时表明,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不仅能够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也有助于增强乡村吸引力和凝聚力,为产业振兴、人才回流和治理创新创造良好条件。可以说,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底盘工程”,也是农业农村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支点。
站在“十五五”开局之年的新起点上,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发展工程。贯彻落实好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持战略定力,强化系统思维,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民心工程抓紧抓实。只有让农村环境更加宜居、生活更加便利、生态更加优美,才能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坚实的生活基础。
【作者王成军系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省生态文明与陆海统筹发展重点实验室研究员;徐玉书单位为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农户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其对处理效率影响(18AGL01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