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匡贤明
海南自由贸易港对标国际最高水平开放形态,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是“五自由便利一安全有序流动”的重要内容。深化海南与香港金融合作,将进一步增强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尤其是封关运作后,需要推动琼港金融合作从“点状对接”向“体系化协同”提升,释放琼港金融合作的潜力。
琼港金融合作取得积极进展,也面临更大需求。近几年来,海南与香港金融合作取得积极进展。例如,在海南跨境投融资中,香港的投融资占比超过一半。2025年1-7月,香港在海南新设港资企业382家,同比增长7.3%,海南实际使用港资118.7亿元,同比增长99.3%。2022-2025年海南省政府连续4年在香港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
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封关运作新阶段,各方对琼港金融合作的需求在加大,尤其是经营主体希望在场景、业务、准入等方面有更大突破。为此,建议以充分用好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EF账户)为基础搭建资金融通与要素流动的核心载体,以机构开放为核心打破合作壁垒,以业务合作为关键推动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落地,以财资中心建设为突破整合区域金融资源,以制度集成创新为动力持续优化跨境金融监管与服务机制。
用好EF账户,以便利的基础设施筑牢琼港金融合作底座。一是加快EF账户的企业扩容。开设EF的企业越多,EF的政策红利就越明显。为此,鼓励各商业银行积极储备,进一步扩大经营主体开设EF账户的规模。尤其要重点吸引商业银行总行级别的战略客户,扩大客户池。
二是用好EF账户,加强琼港金融合作。建议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EF账户及服务贸易开放政策优势,推动香港金融项下的产品、资金、人才等供给更好对接内地实体经济发展需求,促进香港金融服务更加便利地向内地延伸。例如,推动EF账户结算平台与香港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无缝对接;制定跨境支付系统的互操作协议,确保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和操作流程的兼容性。
加大金融机构合作力度,以机构展业夯实合作根基。推动海南金融向香港更大力度的“单向开放”,鼓励和吸引香港金融服务提供商在海南展业。例如,积极推动海南和香港在金融机构层面的互联互通。对经认证的香港金融机构,更便捷地进入海南,为两地企业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在两地间打造一条跨境金融业务和跨境资金融通的“高速公路”。
再例如,赋予本土法人金融机构更大权限,释放海南金融机构更大活力。针对现有分行管理模式下海南省内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面临的一些痛点,建议商业银行总行赋予海南分行更大的权限,扩大海南金融机构的自主权。建议选择1-2家商业银行进行试点,参照香港的金融机构对海南分行进行管理,使其更加积极、灵活地响应市场需求,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强化金融业务合作,以场景牵引做实合作增量。一方面,合作搭建面向内地企业的金融服务平台。例如,吸引香港金融企业入驻,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市场体系。吸引在港银行、保险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分支机构,专司航运金融、船舶融资租赁及相关会计、审计、信用评级、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融资保险等服务;支持香港金融资本参股海南投资公司;吸引香港优质公募基金与保险、证券、期货公司在海南设立合资企业,重点服务海南高新技术产业与三大未来产业金融需求。
另一方面,合作开拓面向东盟的特色金融市场。例如,合作开拓面向东盟的绿色金融与ESG金融市场,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绿色金融的细分领域,对标国际先行探索,共建覆盖内地与东盟的碳汇交易中心。
加快财资中心建设,形成资产管理的标志性突破。拓展琼港合作推动海南资管建设的路径,建议采取分步走的试点方式,选择跨境业务规模大、外汇合规管理评价高、在境外有广泛的分支机构网络的银行先行开展试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服务“总部基地”的人民币-港币的双币资金池。支持符合条件的港资、外资银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分支机构。
加快海南金融制度集成创新,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对接。优化海南金融环境、强化对香港金融要素的吸引力,需以自由贸易港封关为契机,深化琼港战略协同,构建规则接轨、要素畅通、风险可控的金融生态,打造内地与港澳金融双向开放的示范窗口。重点加强金融人才往来,进一步扩大对香港执业资格的单向认可,允许具备国际执业资格的港籍会计师、审计师,经海南主管部门备案后,为海南的非居民提供记账、报税、审计、验资、资产评估等会计服务。
同时,强化琼港金融合作的法律保障。借鉴新加坡金融法律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对金融相关领域现有法律法规的覆盖范围、效力层级、法条完备程度等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尽快形成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立法的框架思路。以此既防止“重招商轻运营”,又避免“重规模轻风险”,让琼港金融合作在可控边界内持续扩容、不断迭代。
【作者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本文系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以双港金融合作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高水平开放》(HNSK(ZC)24-138)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