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操)5月18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省新闻办召开的三亚市、陵水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协同立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三亚市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若干规定》《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若干规定》《乐东黎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若干规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若干规定》将从6月1日起施行。会上介绍,本次三亚、陵水、乐东、保亭四市县协同立法,是中国首例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的协同立法,创新点突出、特色亮点鲜明。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介绍,本次立法围绕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核心,聚焦职责界定、失信管理、惩戒实施、信用修复、区域协同等关键环节,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
监管范围方面,本次立法所规范的“旅游市场”不局限于旅行社、景区,还全面覆盖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全链条涉旅领域,监管部门涵盖旅游文化体育、商务、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多部门,构建起跨地区、跨行业的监管格局,实现对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的全域规范。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实施列为日常重点监管对象、限制享受政务便利措施与行业优惠政策、限制参加评先评优等针对性惩戒举措。支持征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主体依法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并结合自身业务采取相应限制性举措,形成多方联动的失信约束格局,倒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
立法既强化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大失信成本,树立诚信经营导向,又专门设立信用修复、权利救济条款,明确修复条件、流程和救济途径,避免“一罚了之、终身受限”,体现了法治监管的刚性与温度,契合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要求。
本次立法还设定了联合惩戒条款,明确要求三亚、陵水、乐东、保亭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过程中,需主动查询、共享信用中国(海南)网站公示的四市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并严格依照本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形成跨区域协同监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生态,提升区域旅游市场整体诚信水平。
立法模式创新,实现跨区域协同立法重大突破。本次立法由四市县共同起草、同步推进,在立法体例、主要制度、重点内容上协调一致,统一了区域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认定标准,明确跨区域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实施方式,是海南省设区的市与自治县开展协同立法的首次尝试和重大突破,实现了从“各扫门前雪”到“同下一盘棋”的转变,也为开展其他领域协同立法积累了经验。
立法思路创新,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真管用”。针对当前旅游信用管理制度碎片化、保障层级不高等问题,立法不追求体例完整、不照搬上位法,按照“管用几条立几条”原则,采用“若干规定”形式精准立法。立法过程中广泛开展协商研讨、座谈调研、实地走访,聚焦社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靶向规制,确保立法更接地气、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