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丹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海南自由贸易港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清廉不仅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高水平开放的关键保障。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总开关”,直接影响权力运行的边界和制度供给的质效。当前,海南正迈上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港新征程,必须坚持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清廉自贸港建设,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护航高质量发展。
筑牢思想根基:以正确政绩观校准清廉建设价值坐标
政绩观作为公共权力运行的价值导向与实践遵循,其本质是对公共权力正当性来源、运行目的及价值归宿的哲学叩问与伦理反思。清廉建设与正确政绩观具有高度的内在统一性:清廉建设以刚性制度划定权力边界,确保权力不越轨、不任性;而正确政绩观则以柔性价值引领权力方向,推动权力向民生福祉聚焦、向发展大局聚力。二者一刚一柔、一外一内,既形成对权力的立体约束,又共同指向公共权力的终极目标——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是这种“制度约束”与“价值引领”的同向发力,使得正确政绩观成为清廉建设从“形塑”到“神铸”的关键枢纽,从思想根源上筑牢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海南自贸港处在我国开放前沿,肩负制度集成创新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时代重任。在政策突破密集、要素流动活跃的特殊环境下,若缺乏正确的政绩观作为导向,则权力运行易偏离正轨:或为追求“表面创新”搞“盆景式改革”,使制度创新沦为形式主义;或因追逐短期显绩弱化风险防控,给走私套购、金融投机等违法行为埋下隐患;更可能滋生“政策寻租”空间,借自贸港政策红利进行利益输送。因此,越是在开放创新的前沿阵地,越要把牢正确政绩观这一“定盘星”,以廉洁治理护航制度集成创新行稳致远。要以“执政为民”的初心校准政绩坐标,用“利民为本”的标尺衡量改革成效,在制度创新中守住廉洁底线,将自贸港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胜势。
驱动制度创新:以正确政绩观构筑“三不腐”的刚性约束
制度问题关乎根本、关乎全局、关乎长远。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清廉自贸港建设制度创新,其深层逻辑在于将“为民造福、实干担当”转化为治理效能。这一命题的核心,是以制度创新为舟、以正确政绩观为舵,在开放前沿构建起一套标本兼治的权力运行体系,其既要求从政治高度回答“为谁创造政绩”的价值取向问题,又需在操作层面破解“如何创造实绩”的治理技术难题,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筑牢清廉根基。
以严明政绩考核释放从严信号,强化“不敢腐”的震慑。通过构建科学完备的政绩考核制度体系,将清廉建设成效作为衡量政绩的硬性指标,厘清政绩考核与廉洁建设的内在关联,实现“不敢腐”震慑力的制度化常态化。立足制度创新导向,突出“考人”与“考事”深度结合,将权力运行轨迹中的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情况、重大决策的合规性审查结果、公共资金的廉洁绩效等核心要素,系统纳入政绩考核核心指标体系,倒逼干部廉洁用权。依托制度创新完善约束机制,建立政绩负面清单与终身问责机制,对单纯追求增长数字而忽视发展质量,甚至滋生腐败的虚假政绩实行“一票否决”,明确问责主体、细化问责流程、强化问责实效,实现问责制度的规范化升级。强化考核结果的刚性运用,通过制度设计将清廉失守情况与干部政治前途、评优评先等深度挂钩,持续传递“不廉就是最大的失职、不清就是最大的风险”的思想认识,彰显“不敢腐”的制度震慑力。
以制度创新斩断利益链条,织密“不能腐”的笼子。制度创新是破解腐败治理难题、完善“不能腐”约束机制的核心路径,其重在构建“精准识别风险—优化权力流程—强化权力制衡—动态完善制度”的闭环设计,以规范化精细化的制度供给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规范权力运行轨迹。要坚持运用系统思维推进制度创新,对涉外经贸审批、跨境资金流动监管、重点园区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权力集中、风险高发领域的权力运行流程进行迭代升级、优化重构,依托“数据铁笼”“机器管权”等数字化制度创新手段,实现权力运行全程留痕、可追溯、可核查、可预警。着重探索决策、执行、监督三大职能适度分离与协调联动的制度运行机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格局,用制度刚性切断利益输送的暗渠,破解“权力集中、监督缺位”的治理难题。建立动态化、常态化的风险预警与制度纠偏机制,精准排查制度漏洞、短板弱项,实现制度建设与腐败治理、自贸港建设的同频共振、动态适配,真正织密织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以廉洁文化涵养政治生态,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依托制度创新明确廉洁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与实施路径,着眼构建与国际接轨又具有中国特色的自贸港廉洁文化体系,实现廉洁文化与政治生态建设、制度建设的深度融合。以制度刚性保障搭建规范化、常态化的国际反腐经验交流借鉴机制,合理吸收借鉴国际反腐与廉洁治理的有益经验,结合海南地域文化特色,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廉洁文化阵地,推动清廉理念融入社会各领域,形成“人人讲廉洁、事事守清廉”的社会风尚。将抽象的廉洁理念转化为具体可执行、可监督、可考核的职业行为规范,以制度明确行为边界,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以内无妄思确保外无妄动,实现政治生态的持久清朗,为自贸港建设提供坚强的廉洁文化支撑和制度保障。
赋能效能转化:以正确政绩观构建清廉治理闭环体系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建设清廉自贸港,核心在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实化、量化、长效化的治理效能,而破题关键在于以正确政绩观为价值引领,贯通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的通道。
优化激励导向,凝聚清廉建设内生动力。清廉建设的核心在于确保权力行使者始终服务于人民根本利益。若政绩考核过度偏重短期经济增速,易诱发急功近利行为,忽视长期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因此,必须构建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绩效评价体系,将廉洁从政、规范用权、风险防控等核心要素纳入考核范畴。通过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引导各级干部在追求政绩的过程中,自觉将清廉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现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短期行动与长远发展的有机统一,使清廉建设真正成为内在驱动而非外部强制。
强化协同监督,提升制度运行整体效能。清廉建设覆盖权力运行全链条,需要监督力量的有效整合。如果监督主体各自为战、信息不畅、协调不力,必然导致制度效力“碎片化”,滋生监督盲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打破层级、领域、部门壁垒,着力构建贯通协同的监督机制。通过信息共享、线索互移、联动响应、闭环管理,形成监督“一盘棋”格局。这不仅能有效降低监督成本,显著提升监督威慑力,更能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制度环环相扣、高效运转,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
涵养历史耐心,平衡当下成效与长远价值。清廉建设的成效具有长期性、基础性特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难以用短期量化指标衡量,廉洁自律的制度红利需在长远发展中充分显现。必须深刻认识到廉洁是持久的竞争优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尤需秉持“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与“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既要避免因短期难见显绩就放松制度建设的恒心,也要杜绝因问题未显性化就忽视风险防控的日常积累。唯有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久久为功,清廉建设方能积厚成势,为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筑牢坚实根基。
正确的政绩观是清廉建设的思想根基,清廉是检验政绩观的核心标尺。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新阶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也是一项长远的战略工程。唯有正确确立“为民造福”的价值追求,构建优化约束权力的规则体系,有效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绩效转化,才能让清廉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最鲜明标识和核心竞争力。
(作者系海南省廉洁文化研究基地副主任、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